我們知道,公司的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協議把所有股權轉讓給他人,那么股權轉讓協議經公證才生效嗎針對這個問題,以下就是大律師網小編為您整理的最新股權轉讓協議經公證才生效嗎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內容僅供參考。
一、股權轉讓的概念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于出讓方交付股權并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后,股東基于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于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后,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二、股權轉讓協議經公證才生效嗎
不需要公證即可生效。
根據公司法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屬于一項民事法律行為,只要雙方主體合格,意思表示真實,且按照該公司章程的規定征求了其他股東是否購買的意見,其他股東放棄了優先購買權情況下,您與張XX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需要公證。公證不是股權轉讓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公證是由第三方即公證處進一步證明該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是第三方對于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證明,該證明不影響民事法律行為本身的有效或無效。依據規定股權轉讓合同是否辦理公證,取決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在雙方未明確約定將公證作為股權轉讓協議生效的條件時,股權轉讓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三、股權轉讓的注意事項
新《公司法》第33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1、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股東的出資額;
3、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新《公司法》第140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
記名股票的轉讓,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三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根據《公司法》第33條和第140條的規定,將股權轉讓結果記載于股東名冊、公司章程修改、變更工商登記等事項是公司的義務。公司董事負有及時辦理的義務,公司的其他股東負有配合、協助的義務。公司未及時履行義務的,受讓人可以起訴公司,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公司沒有義務去監督或判定轉讓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履行情況。
轉讓方在履行通知義務后,除有特別約定外,轉讓方的主要義務履行完畢,至于公司及其他股東采取什么樣的態度和行動,往往不在轉讓方的控制之中。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的權利,轉讓方對此沒有過錯的,就不用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后果,法院也不應支持受讓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請求。
公司怠于或拒絕履行義務使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權利的,受讓方的權利可以通過起訴公司和/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濟。法院可判令公司和/或董事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股東行使權利的妨礙。